前中國央行顧問:中國若長期禁止加密貨幣,恐錯失關鍵發展機會

67e1 174eec8704ca49e48d7b31cdfd072b62

原文作者:黃益平

原文來源: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央行數位貨幣的收益和成本,最終取決於數位貨幣體系的具體設計。各國在設計央行數位貨幣時,需要考慮防止商業銀行脫媒、隱私保護、激勵措施、化解金融等多個維度,「雙層分發 + 無支付利息」等設計可以提供重要的參考,相信未來還會向著更全面、更安全、更規範的方向發展。

設計發行央行數位貨幣需要重視數據治理,需防止各數位開發方數據形成新的「孤島」。由央行統籌整合併擁有整套數位貨幣的支付數據,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等方面比較有效,但也要注重發揮數據的生產力。在跨境數據治理中,關於多國協同平台的建議或許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向。

更像是數位資產,而非嚴格意義上的數位貨幣。中國當前禁止加密貨幣的交易,在短期對於實現反、資本項目管理等政策目標是有益的。但加密貨幣領域一些諸如代幣化、分佈式帳本、區塊鏈技術等新型數位技術對於正規金融體系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如果長期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有可能會錯失一些重要數位技術發展的機會,而且禁止也不一定能夠長期有效。

—— 黃益平 CF40 學術委員會主席、北京大學數位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前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央行數位貨幣的設計需要考慮多個維度

中國人民銀行自 2014 年開始推行數位人民幣,目前已試點多年。根據《數位人民幣白皮書》,中國推行數位人民幣的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提供多種形式的貨幣,以數位形式的貨幣作為紙幣的補充。二是提升金融系統的包容性、安全性,提高支付效率和支付服務的公平性。三是今後可能用於支持某種形式的跨境支付。

在非官方的討論中,還存在其它一些猜測。第一種認為,數位人民幣是為了取代現有的行動支付服務。第二種認為,數位人民幣是為了將支付數據集中在中央銀行手中。第三種認為,數位人民幣是為了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從而取代。不過官方並不接受這些說法。

央行數位貨幣是近期出現的多種新趨勢之一。央行數位貨幣的收益和成本,最終取決於數位貨幣體系的設計方式。

數位人民幣的設計是清晰的。它是一種面向個人用戶的央行數位貨幣,具有雙層分發機制,與銀行帳戶松耦合。這意味著用戶在進行小額支付時,可以直接使用代幣並且無需支付利息。我個人理解,數位人民幣的設計動機主要是支付。這也是為什麼一些官方的口徑會說數位人民幣主要作為 M0 的替代品,而非 M1 或 M2 的替代品。央行數位貨幣「雙層分發+無利息支付」的設計也很重要,這樣可以盡量減少對銀行等金融中介的潛在衝擊,這一點對所有央行來說都很重要。

在設計央行數位貨幣時還需要做一些權衡,例如隱私保護。如果隱私保護做得不好,公眾使用央行數位貨幣的意願可能會降低。我曾經聽到這樣的故事,一些街邊小店因聽聞政府要對線上支付交易徵稅而拒絕接受行動支付工具付款。數位交易應該納入國家的稅收體系,這毫無疑問是必要的。但上述例子無疑表明,正向或反向激勵措施可以改變人的行為模式。有人認為,央行數位貨幣可能會提高金融效率、提高貨幣流通速度,但也有人認為,央行數位貨幣可能會導致銀行脫媒,進而推高成本、放緩經濟增速。最後的結果怎麼樣,將取決於央行數位貨幣的具體設計方案。在金融穩定方面也一樣。央行數位貨幣是否會引發新型金融,是否有助於各國央行更準確地監測和化解新的風險,這些也都取決於央行數位貨幣的設計方式。

對未來數位人民幣發展趨勢的展望

關於未來數位人民幣的發展趨勢,可以有多種猜想。第一,目前數位人民幣只面向個人用戶,但未來某個階段也許可以擴大到向機構發行。第二,目前數位人民幣的適用範圍局限在國內,但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參與了國際清算銀行的多邊央行數位貨幣橋(mBridge)項目。未來某一階段,跨境支付可能會成為數位人民幣的重要功能。第三,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並未向數位人民幣支付利息,但也不能排除未來某一階段會考慮支付利息的可能性。第四,未來民間機構是否有可能發行有數位人民幣支撐的,這個問題非常敏感,但起碼值得思考,利弊得失究竟是什麼。

數位人民幣已經試點多年,但仍未被廣泛推開使用。引用人民銀行數位人民幣研究所穆長春的說法,有三件事情尚需要推進:一是開發更加全面的生態系統,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廣泛的使用場景;二是進一步優化系統,以保障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三是要製定更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來管理數位人民幣的使用。

需要重視數據安全性和生產力的平衡

從當前中國行動支付體系的格局來看,有兩家主要的支付平台,分別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二者的系統都是相對獨立的,一個支付寶帳戶只能把錢轉給另一個支付寶帳戶。因此,支付寶、微信的系統儘管數據是完整的,但卻是相互分隔的。但在這些數據的基礎上,平台衍生出很多新的業務和產品。現在已經相對成熟的大數據信用風險評估,就是首先利用生態系統中的數據,對信用白戶做信用風險評估,提供信貸服務。當然,可能也有人擔心數據被掌握在民營企業手中,是否會帶來用戶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

所以有猜測認為,央行開發數位人民幣的動機之一是集中支付數據。在數位人民幣體系中,九家授權機構各自開發數位,這些錢包之間可以完成支付交易,比如買方把錢從工商銀行錢包帳戶付到賣方的支付寶錢包。這個過程與當前從一個微信支付到另一個微信支付的差異在於,工商銀行只掌握這一半的交易資訊,而螞蟻則只掌握那一半的支付資訊。這樣交易數據就被割裂了。但央行將擁有整套數據,客觀地說,這對數據安全、資料保護可能是有益的。

與此同時,需要回答一個新的問題,即當所有的數據都集中在央行之後,央行會不會更加關注數據的安全性,而不是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的生產力。顯然這也是一個重要的權衡問題。

國際貨幣組織貨幣及資本市場部主任 Tobias ADRIAN 等提出的關於多國協同支付平台的建議,值得關注。一方面,如果這個平台建立起來,也許可以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支付提供一個新的基礎設施。另一方面,這個平台也可以為國際數據交流提供支持,就是各國保留自己的數據,同時在不提供原始數據的情況下使用服務,輸出算法、驗證或其它服務。

未來或許需要更新加密資產的方式

最後,對於加密貨幣的立場,有幾個方面的因素需要考慮。首先等加密貨幣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貨幣,而更像是一種數位資產,原因在於其缺乏內在價值。更重要的是,有研究表明,大約四分之一的比特幣帳戶持有人以及半數交易活動都與非法交易有關。

其次對加密貨幣、數位資產的態度,取決於所在國家的金融體係與監管制度的成熟度。眾所周知,中國政府目前禁止在中國進行加密貨幣的交易。主要原因是我國在反方面仍然面臨重大挑戰。此外,我國還保留了很多資本帳戶管制措施,如果像加密貨幣這樣的數位資產可以自由交易,帶來的問題將會遠遠多於帶來的好處。

最後,需要充分考慮長期趨勢。禁止加密貨幣,在短期內可能很實用,但長期看是否可持續,值得做深入的分析。加密貨幣帶來的一些新型數位技術,對正規金融體係是十分有價值的,包括代幣化、分佈式帳本、區塊鏈技術等等。如果長期禁止加密貨幣交易和相關活動,有可能會錯失一些重要數位技術發展的機會,且禁止也不一定能夠長期有效。關於應該如何監管加密貨幣,尤其是對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還沒有特別好的既能保障穩定又能發揮效用的做法,但最終可能仍然需要找到一種有效的處理方法。


(以上內容獲合作夥伴 MarsBit 授權節錄及轉載,原文連結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意見,不代表觀點和立場,所有內容及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應自行決策與交易,對投資者交易形成的直接間接損失作者及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文轉自網路,如有侵權請來信告知,本網站不代表任何投資建議,僅提供資訊,若用戶有任何投資相關行為皆與本站無關

本網站所載的任何資訊均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賺有賠,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投資,自負風險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