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經紀人定義,美基建法案縮小加密貨幣報告要求範圍

「澄清」經紀人定義,美基建法案縮小加密貨幣報告要求範圍

日前參議院提出的美國基礎設施法案當中具有爭議的交易「經紀人」定義,草案業已縮小其定義,但沒有明確規定只有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公司才有資格,換言之,礦工或不提供客戶交易的其他方仍在模糊地帶。

上周,為了籌措 1.2 兆基礎建設法案財源,參議院案兩黨小組研擬強化對,對加密貨幣交易課稅,在幣圈投下震撼彈。

參院兩黨議員針對細節提出具體方案,由加密交易擔負約 280 億稅款,為了達到此稅收目標,美國國稅局( IRS ) 針對和投資人「擴大」定義,包括可能與加密貨幣交易的任何一方、去中心化或其他非託管服務提供商。

根據 CoinDesk 報導,目前最新的法案草案規定,只有提供數位資產轉移的人才會被視為經紀人。換句話說,仍未明確排除礦工、節點運營商、軟件開發商或其他類似相關一方。

1/ We didn't get the language we wanted in the final bill text. It's better than where it started, but still not good enough to clearly exclude miners and similarly situated persons.

Here's how it started and the final with the changes we were able to get. pic.twitter.com/Y0LSUf7UEY

— Jerry Brito (@jerrybrito) August 2, 2021

根據該法案文字,「任何負責定期提供代表他人進行數位資產轉移的任何服務的人」現在都包含在定義中。

原本的初始版本並未提議對加密交易課稅,而是提議增加或其他市場參與者必須提供交易報告。鑑於沒有明確的運營商可以提供此類報告,像是即去、礦工等難以遵守。

共和黨參議員波特曼(Rob Portman)發言人 Drew Nirenberg 澄清,不會出於稅收目的將數位資產或加密貨幣定義為證券,也不會侵犯加密貨幣持有者的隱私,更不會強迫軟體開發商和加密貨幣礦工等非經紀人擔負報告義務,「它只是『澄清』了任何透過促進客戶交易和接收充當經紀人的個人或實體,都必須遵守標準報告義務。」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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