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社會學 | 想為發行 NFT 做好準備,該如何保障作品產權?

beeple

這個「意義載體」的出現,就好像歷史上瓶子的發明,讓水得以承載、運送和交易。沒有瓶子,水還是水,意義沒有減少,但就沒法被保存起來,沒法傳送,更沒法泡成茶、煲成湯。當我們買可樂,我們想要的是飲料本身而不是瓶子,所以其實,說「買 」就像是說「我去 7-Eleven 買瓶子」般奇怪,只不過人類還沒發展出足夠豐富的詞彙,也沒沉澱足夠的共識去描述買賣的到底是什麼而已。

不厭其煩地說:NFT 的交易,重點不在作品本身,而是作品背後的意義。如果作品是張 jpg,你買的不是 jpg,而是這張 jpg 背後的意義。換言之,如果這張 jpg 背後並無意義,你的確就是在買 jpg。

到此,答案呼之欲出了。作品的意義,往往不是在作品完成那一刻產生,反而是完成後跟受眾,跟世界,跟整個歷史脈絡互動而產生。把作品「All rights reserved」,等同於完成一幅畫作後鎖到櫃子,所有人得問過畫家才能看看它,這幅畫跟世界的互動當然有限,產生各種意義的機會率也非常低。

返回開首的例子,Beeple 只會在替客戶訂製作品時才會收起內容,其他時候,都是開放授權。如果 Beeple 把每天發表,持續了 14 年多的 Everydays 作品收起來,那麼持續了 5000 多天的 Everydays 就算是 mint 成 NFT,也沒有太大意義,更不可能賣出史上第三高價。

Artists should obviously choose whatever copyright they want, but I tend to think the most powerful will be public domain (CC0) combined with NFTs.

— Chris Dixon (@cdixon) 2021 年 12 月 2 日

萬維網:開放就是意義本身

作品、開放、背後的意義、載體,一連串的概念或許有點抽象,我嘗試再套一個例子去解釋。

本年六月,Sir Tim Berners-Lee 於 1989 年發明 WWW(world wide web)時的代碼獲製作成 NFT,並以 5 百 40 萬賣出,款項給予 Sir Tim 指定的慈善機構。

這個例子更能說明整個邏輯,以及開放的關鍵。WWW 背後的意義就是全球整個開放互聯的萬維網,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享用他帶來的好處。WWW 整個發明,一直都是開放而且免費的,而正是因為他開放,才有今天的成就,要是當年 Sir Tim 選擇以專利等「保護」這項發明,他絕對不會成為今天的萬維網,而 Sir Tim 也不會成功到哪裡去。而三十二年後,由於 NFT 的出現,發明 WWW 這份價值得以被承載並拍賣,Sir Tim 甚至更進一步把善款 pay it forward,造福人群。而以上一切的發生,都沒有以鎖起作品為代價,封鎖作品不單只沒有保護作品,更會扼殺作品的意義。

作為創作者,保護作品是一份應有的權利,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以為鎖起作品是他日發行 NFT 的準備工夫,卻是徹頭徹尾的捉錯用神。在數位世界——或者如果你想時髦一點,大可以說在——保護產權需要的不是禁止別人複製,而是避免託管,自己持有作品源頭的,避免無良的「copy-minter」冒充自己發行 NFT,盜取作品背後的意義。要做到這種效果,創作者可以申請作品的「出生證明」,以見證自己是其生父母,LikeCoin 的 ISCN:International Standard Content Number,說穿了就是作品的出生證明。

作品跟人一樣,都各有自己的命運,作品的生父母沒法確保子女成為經典,但至少可以避免壓制他,改而放飛他。效法 Sir Tim Berners-Lee 和 Beeple,把代碼和作品開放授權,讓資訊流動,讓作品跟世界互動,才有可能成就一份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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