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S創辦人回應V神提案,尚有三點域名設計限制須解決

創辦人 Buterin 於日前發表了一篇關於蟑螂」亂象的文章,目標透過定價機制的改善,提高的流動性並依需求增加持有成本。 創辦人 Nick Johnson 看到後也於以回應,點出了些 Vitalik 沒有注意到的設計限制。

(文前導讀:鏈新聞編譯|探討「域名蟑螂」亂象,依需求調整年費、提高持有成本)

(本篇為鏈新聞的翻譯及重點整理,如有疑義請見原文。)

Nick Johnson 回應 V 神提案

對於 Vitalik 發表的文章,Nick 表示其中包含許多很好的觀點,然而,在提出任何可能的提案前,其認為需先解決以下幾點設計上的限制。

域名的類型問題

Nick 認為將所有域名合併歸類為同一種類並不合理,其認為依照以下用途進行分類會更加實際:

1.人名:這些域名用來識別一個人的名稱,例如 nick. 或 vitalik.。通常,此類域名可以給定很多人使用,儘管名字為 Nick 的人應該比 Vitalik 多。

2.品牌名稱:此類域名代表一個品牌或產品,在其他方面不具意義。例如,google.eth、facebook.eth 或 microsoft.eth。

3.通用術語:像 bookings.eth、wallet.eth 或 god.eth 這樣的域名,沒有明確的所有人,也沒有一種鑑定標準可決定出誰最適合擁有。

Nick 表示基於市場定價的提案通常著重於通用術語種類的域名,在很大程度上也適用於 Vitalik 的建議。例如,確保 wallet.eth 最終落到能夠充分利用它的人手中,而不是被第一個搶先註冊的人無限期持有。

然而,此方法並不適用於其他種類,試問為何 bob.eth 僅能由世上最富有的 bob 所持有,而非最先註冊的 bob?

對品牌名稱的域名也是相同道理,這些公司花錢並付諸努力來提高品牌聲譽,但卻必須支付越來越高昂的成本以持有域名。若沒有品牌方過往以來的努力,這些域名將毫無意義。

外部性問題

Nick 表示 Vitalik 沒有考慮到域名的外部性問題,假設 Bob Wallet 購買 bobwallet.eth 並向其用戶發放免費的子域名,擁有 bobwallet.eth 對 Ledger 的價值取決於他們的聲譽及失去它會造成的損失,不過 Ledger 並沒有從中獲利,因此可能無法負擔高額的域名費用。

另外,失去域名的主要成本皆由用戶承擔,從 Bob Wallet 購買域名的惡意攻擊者可以誤導流向 Bob Wallet 用戶的資金,使用戶需要承擔額外成本。

簡單來說:

因域名所有權變更而受到損失的人,可能與因域名而獲利的人不同。對第三方而言,域名的價值並不一定與當前持有人獲得的利潤相符合。

哈柏格稅 (Harberger) 註冊問題

假設 ENS 推出由 1 個及 2 個英文字母組成的域名,但遵循完全不同的規則該如何?Nick 提出兩點解決辦法:

1.對上述兩種域名的買家徵收哈柏格稅,當前持有人需支付與域名價值成正比的租金 (如域名價值的 1%),這筆租金將分配給 ENS 且任何人皆有機會將此類域名買斷。

2.所有的子域名皆需要透過域名包裹器 (name wrapper) 進行包裹,且父域名無法分配域名的所有權。

在採取上述方法後,此類域名的持有者將扮演註冊商的角色,「出租」了在域名上發佈子域名的權利。而任何子域名的買家也能確保域名屬於自己,無論父域名經轉手多少次,在子域名到期前皆不受影響。

註:哈伯格稅法是一項經濟政策,目的在私人資產所有權及社會總資產所有權之間取得平衡。其有助於確保社會更有效地利用財產,進而提高整體經濟生產力及社會總體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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