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方公告指出,將於 2020 年 1 月 28 日起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 Act),所有交易平台及業者必須在 2020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27 日期間提交牌照申請備案文件,MAS 明確表示逾期不受理。值得注意的是,法案的範圍是所有在新加坡市場有實際開展業務和運營的相關機構,而不僅限於在新加坡註冊的機構。

過去數年間,金融科技發展迅速。隨著數位貨幣的興起,支付服務的格局也正被改變。MAS 曾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興的支付工具與業務模式正使得現有法案的邊界日益模糊。MAS 認為,目前數位貨幣服務存在以下三類明顯問題:

1. 由於數位貨幣的交易大多通過互聯網完成,存在交易不可逆轉性與違約,特別是跨國交易,更加難以追尋,難以監管。因此數位貨幣極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等違法行為的工具。

2. 任何數位貨幣最終都需要兌換成法幣,因此存在流動性不足與匯率波動,數位貨幣發行方持有的抵押品存在定價不實等情況,造成市場風險。

3. 目前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數位貨幣發行交易過程不透明,存在被有心人操縱市場的可能,危害投資者的權益。

因此,MAS 一直以來在數位貨幣反等監管方面持續採取行動。2017 年 MAS 發布了《數位通證指南》,2018 年更新該指南,2019 年 1 月 14 日,新加坡國會審議通過《支付服務法案》,被正式立法。

2016 年,瑞意銀行與瑞士安勤私人銀行新加坡分行由於違反反洗錢規定,被 MAS 撤銷商業銀行執照,三名相關銀行職員分別收到 15 年、終生禁令,禁止參與新加坡資本服務公司的管理,或從事相關活動。2017 年 5 月,瑞士信貸和大華銀行因涉及一馬公司事件,對客戶的交易監管不到位,屢次觸犯反洗黑錢規定,分別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罰款 70 萬元和 90 萬元。

MAS 頒發的牌照名為 CMS,全稱為「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此次支付服務法案的頒布再次表明新加坡對數位貨幣業務監管方面的堅定立場,所有數位貨幣以及場外交易(OTC)平台,必須滿足相關反洗錢規定,並申請相應牌照。MAS 在其官網公佈的最新《支付服務商牌照申請指南》與 4 份牌照申請表格樣本,明確了發行的牌照類型,牌照申請信息、條件、流程等。

根據過去報導,新加坡《支付服務監管框架》(Payment Service Bill)是在今年 1 月 14 日通過國會審議正式被立法,並被命名為《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 Act)。這項法案將直接影響眾多在新加坡市場中的數位貨幣及場外交易平台,並將從風控和合規兩個方向對相關業務進行全面監管。

這一法案下,新加坡將會有兩個監管框架並行,分別是 指定制度」和「牌照制度」。在這當中,「指定制度」將允許 MAS 授權某一大型支付系統以保持經濟穩定;或在「一家獨大」的環境中,指定另一支付系統加入競爭,以防止壟斷市場的情況發生。

另一方面,「牌照制度」則是為了順應市場靈活性而設的監管框架,共有 3 類牌照:「貨幣兌換」牌照;「標準支付機構」牌照;和「大型支付機構」牌照。監管業務主體有:開戶服務、境內轉帳服務、跨境轉帳服務、商業採購服務、電子支付服務、支付型代幣相關服務和貨幣兌換服務。

三大 MAS 監管牌照類型

目前能夠申請的牌照分為三類:

(一)「貨幣兌換」牌照(MC):適用於兌換貨幣服務,該牌照監管範圍較小,業務涉及到的商業規模較小、風險較低。

(二)「標準支付機構」牌照(SPI):適用於開展開戶服務、國內匯款服務、跨境匯款服務、商業採購服務、電子支付服務、支付型數位貨幣服務與貨幣兌換服務的機構;對支付/轉賬額度有所限制,即年均月度業務涉及金額≤300 萬 SGD/或年均月度業務涉及流水額≤600 萬 SGD。SPI 的申請要求較低,受監管的程度也相對較低。

(三)「大型支付機構」牌照(MPI):適用於業務涉及金額超過「標準支付」牌照中所列行業,涉及金額較大,牌照審批較為嚴格。

企業必須在開展新的支付服務之前獲得相應的新的牌照批准,如果企業想要將 SPI 牌照更換為 MPI 牌照,應該在接近 MPI 的標準時,在合理時間內啟動許可證變更,所以在 MPI 獲得批准之前,持有 SPI 牌照的機構應該對其交易量或已發行的電子貨幣價值進行監管,確保該閾值保持低於指定閾值。

申請牌照的要求

1. 獨資經營:申請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必須至少有一年相關工作經驗。

2. 合夥制或有限責任合夥制:大多數合夥人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每一個合夥人都必須有至少一年的相關經驗。

3. 新加坡獨資公司:公司的 50% 以上的股權應有新加坡公民擁有或有效控制;公司董事會大多數應為新加坡公民;每一位執行董事必須要有一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或業務經驗。

4. 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外國銀行或主要從事貨幣兌換的外國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如果是外國銀行,必須在註冊所在國的前列並且擁有良好的聲譽與往績。

5. 基礎資本金要求:標準支付機構牌照 (SPI):10 萬新幣;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MPI):25 萬新幣

* 考慮到其經營規模和範圍以及潛在的損益,申請人在此基本資本要求之外,必須確保足夠的資本緩衝。

6. 在開始營業之前,支付機構牌照申請人需要向 MAS 繳納保證金:如果申請者的任意一個支付業務在每個月平均交易量小於 6 百萬新幣:繳納擔保金十萬新幣。其他情況:繳納擔保金 20 萬新幣。

7. 合規安排:需要設立獨立的合規部門與人員,或從控股公司或關聯實體處獲取合規支持。

MAS 的支付法案監管範圍廣泛,不局限於在新加坡註冊的機構,而是涉及所有在新加坡市場開展實際運營的相關機構。因此,據相關媒體報導,等在新加坡有業務的大型交易所均已開始著手準備牌照申請。

目前,數位貨幣服務在多方面都存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並且全球很多國家對及數位貨幣尚未有明確監管措施,新加坡 MAS 牌照的發行填補了新加坡對這一領域監管的空白。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科技「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可以預測的是,未來越來越多的數位貨幣業務將在新加坡開展,這一趨勢將有利於新加坡乃至整個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以上內容部份截錄自合作媒體夥伴火星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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