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香港發佈加密貨幣投資、交易所監管框架 幣安或需申照營業

Ashley Alder

措施包含:

  • 營運中、計畫營運的投資組合管理公司– 要求執照資格,無論該虛擬資產是否符合證券或期貨合約定義。
  • 投資分銷公司– 要求註冊,並做出合理顧客建議。

據聲明定義,只要投資組合中 10% 以上包含加密貨幣者,即屬加密貨幣投資組合管理公司。

框架:

  • 納入監理沙盒,通過觀察期後才得以發照,並將受密切觀察。若被判定為具,則不會發出執照。

除了牌照制度外,加密貨幣交易所也應適用於自動化交易服務的持牌供應商的標準。

會否需要申照

據聲明所述:

部分全球最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被看來在香港經營,但卻不屬於證監會及任何其他的監管範圍。鑑於投資者保障問題嚴重及考慮到國際發展,證監會認為有需要嚴肅、全面地探索應否(及如應該的話)和如何根據現有權力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傳聞總部設在香港,而其又是目前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香港證監會很有可能是直指該交易所有欠監管的事實,未來可能將進一步要求列管。

幣安在日無照營業受日本金融廳警告後,便開始拓展馬爾他、烏干達等小國據點,雖幣幣交易所對於據點並不受限制,但監管的明朗化卻是會對當地的產業生態產生影響,香港的新政策還有待實務執行,來評價其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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